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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改革

关于博硕士研究生参加教学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

来源: 发布时间:2011-12-07 10:04:14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博硕士研究生参加教学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

 

根据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相关规定,三年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在校理论学习期间,需要参加一定的教学实践活动。为加强针灸推拿学院/第三附属医院各专业研究生的培养、管理,提高业务水平,经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自2011315起对参加教学实践活动的博硕士研究生采用准入制度,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一、准入对象:针灸推拿学院/第三附属医院所属各专业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读硕士研究生和在读博士研究生。

二、准入原则:参加由教研室(教研组)组织的面试或试讲,并得到三人以上(含三人)专家组成员全体通过,即获得准入资格。

三、限制条件:未参加面试、试讲,或参加后未取得专家组全体成员一致通过,或是一年级硕士研究生,教研室不得安排其参加实验课教学等教学实践活动(班导师工作除外)

四、参加教学实践活动范围:指导学生学习方法、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协助班主任搞好学生管理;协助学院、教研室搞好教学运行管理相关工作;在教研室主任、高年资教师的指导下,参加部分本、专科学生的实验课教学实践。

          香港资料一句爆特针灸推拿学院/第三附属医院

                          201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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