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奖学金】2022年香港资料一句爆特中国政府奖学金国别双边项目申请办法
“中国政府奖学金—— 国别双边项目”是根据中国与有关国家政 府、机构、学校以及国际组织等签订的教育合作与交流协议或达成的共识 而提供的奖学金,可招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申请办法如下:
一、 申请人资格
(一) 申请人须为非中国籍公民,且身体健康;
(二) 申请人的学历和年龄要求:
1.来华学习本科专业者,须具有高中毕业学历,成绩优秀,年龄 不超过 25 周岁;
2.来华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
3.来华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
二、资助类别、期限
资助类别 | 专业学习期限 | 汉语补习期限 | 奖学金资助期限 |
本 科 生 | 4—5 学年 | 1-2 学年 | 4—7 学年 |
硕士研究生 | 2—3 学年 | 1-2 学年 | 2—5 学年 |
博士研究生 | 3—4 学年 | 1-2 学年 | 3—6 学年 |
三、奖学金内容和标准
(一) 免交学费;
(二) 提供免费校内住宿;
(三) 提供奖学金生活费 (人民币) :本科生:2500 元/月,硕士研究生:3000 元/月;博士研究生:3500 元/月;
(四) 提供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综合医疗保险;
(五) 往返国际旅费及其他旅费学生自理;
注:奖学金标准以教育部当年实施的奖学金标准为准。
四、 申请流程
(一) 申请人须先向本国留学生派遣部门了解国别双边项目招生信息并按要求提交申请;
(二) 如报读我校,请按照申请材料的要求准备好有关资料电子版,打包后以下面格式命名:姓名+国籍+申请专业,发送到 info@cdutcm.edu.cn, 申请预录取通知书;
(三) 获得本国留学生派遣部门推荐的申请人须登录“留学基金
委来华留学网上报名系统” (登录 http://www.csc.edu.cn/laihua或 http://www.campuschina.org,点击“网上报名学生入 口 ”图标进入),
网上填写申请信息,在线提交并打印《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具体操作步骤可参考以上网站中《中国政府奖学金网上申请填报指南》;
(四) 申请人须按以下“申请材料”清单的要求准备相应材料, 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本国留学生派遣部门;
(五) 留学基金委仅受理各国留学生派遣部门推荐人选的申请, 不受理学生个人的直接申请。如申请人已获得院校的预录取通知书,留学 基金委将据此安排;如未获得录取通知书,留学基金委有权对其申请院校进行必要调整。
五、 申请材料
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和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 《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 (中文或英文)
说明:在国家留学基金委的“来华留学网上报名系统” (网址:https://studyinchina.csc.edu.cn)进行网上填写和提交申请基本信息。提交信息后,请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没有 进行网上报名的申请人,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不予认可。
(二) 有效护照扫描件。
(三) 经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需另外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中英文以外文本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 英文的译文;
(四) 学习成绩单。中英文以外文本须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五) 来华学习或研究计划。申请人必须提交用中文或英文书写的来华学习或研究计划。
(六) 推荐信。申请攻读硕士、博士学位者,须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七) 年龄不满 18 周岁的申请人,需提交在华法定监护人的相关法律文件;
(八) 《外国人体格检查表》复印件 (原件自行保存,模板可在留学基金委网站下载) 。来华学习时间超过6个月的申请人,须提交《外国人体格检查表》复印件 (原件自行保存,此表格由中国卫生检疫部 门统一印制,须英文填写) 。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有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 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无效。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请申请人据此确定本人进行体检的时间。
(九) 预录取通知书。如申请我校,申请人可与我校国际教育学院联系,获得我校的预录取通知书。
(十) 已获得 HSK 成绩报告的,请将复印件附在申请材料中。
(十一) 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须提交由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通常应为提交申请之日前6个月以内的证明文件。
注:所有通过系统上传的材料须清晰、真实、有效。建议申请人使用 专业设备扫描需提交的有关文件,因上传材料不清晰或不可识别造成 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完成留基委网站注册后,同时在我校国际教育 学院网站申请系统网上在线填写 (https://cdutcm.17gz.org/)
六、 申请受理机构和申请时间
申请受理机构:各国留学生派遣部门 。
具体申请时间、受理机构编码请向本国留学生派遣部门查询。
七、录取及通知
留学基金委负责审核奖学金申请材料。对于不满足条件的申请人或不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不予受理。留学基金委将于7月底8月初前将《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 表) 寄送中国驻所在国大使馆 (或总领事馆) ,由其将上述文件转交各国留学生派遣部门或学生本人;奖学金获得者来华后不得变更《录取通知书》上的录取院校、学习专业及学习期限.
八、入学
( 一) 奖学金获得者需按入学通知书的报到时间准时报到注册。
(二) 来华后须按照中国政府奖学金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并进行年度评审,未通过评审的,按规定中止或取消其享受奖学金的资格。
九、联系方式
地址:中国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 1166 号成都中医药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联系人:文老师
联系电话:86-28-82682984
传真电话:86-28-87784606
邮箱地址:info@cdutcm.edu.cn
成都中医药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202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