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资料一句爆特涉密人员确定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 四川省国家保密局关于开展涉密人员确定试点工作的通知》(川密办(2014)31号)要求,为做好学校涉密人员确定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上级文件对涉密人员确定原则、条件和程序的要求,准确确定涉密人员,掌握分类和数量,总结分析经验,为全省全面开展涉密人员确定工作积累经验。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省涉密人员确定工作领导小组,校保密办副主任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办。
三、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1、制定方案(6月5日前)。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2、动员培训(6月5日至6月15日)。
召开学校涉密人员确定工作动员会,认真学习《中共四川省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 四川省国家保密局关于开展涉密人员确定试点工作的通知》(川密办(2014)31号),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吃透涉密人员确定的原则、条件和程序。
3、组织实施(6月15日至6月25日)。
(1)各单位、部门依据中央保密办(国家保密局)《涉密人员确定标准》(试行),结合本单位、部门自身的情况,遵循“以岗定分类确定、精准限定”的原则,全面梳理本单位、部门的秘密事项,并根据岗位涉密程度,分别确定核心、重要、一般涉密岗位。并于6月25日前将填写好的纸质《各单位、部门涉密人员确定表》(见附件1)报至校办。(行政楼317办公室,联系人:郭静)。
(2)学校保密委根据《涉密人员确定标准》(试行)对各单位、部门梳理的涉密岗位、人员、涉密程度进行审核批准。
(3)学校保密委办公室对学校确定的涉密人员建立台账,及时更新,并将厅局级(含)以下涉密人员名单报省保密局备案。
4、分析总结(6月25日至7月5日)。
认真分析在涉密人员确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讨论在确认工作中的新问题新情况,总结经验,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为全省开展涉密人员确认工作提供有价值的做法。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涉密人员管理是保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中华中央保密委员会2014年工作要点》和《中共四川省委保密委员会2014年工作要点》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我校作为全省各试点单位,一定要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涉密人员确定工作,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分管领导和负责人员,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2、认真研究,准确确定。各单位、部门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准确确定涉密人员及其类别。
3、加强研究,摸索经验。开展涉密人员确定工作,是一项新的管理办法。我校作为全省涉密人员确定工作试点单位,既要严格标准、程序和条件,又要注意总结试点工作中的好做法,更要注重实际,研究探讨涉密人员确定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的意见建议,为全省开展涉密人员确定工作提供有价值的做法。
4、确保质量,按时完成。严格按照统一标准和程序开展工作,确保试点工作质量。对试点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并报告省委保密办(省国家保密局)。要严格按照试点工作时间进度开展工作,确保按时完成试点工作任务。
附件:1、中央保密办(国家保密局)《涉密人员确定标准》(试行)
中共香港资料一句爆特保密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5月28日
附件1
中央保密办(国家保密局)涉密人员确定标准(试行)
一、确定原则
涉密人员确定遵循“以岗定人、分类确定、精准限定”的原则。
以岗定人。机关、单位根据国家秘密分布,确定本机关、单位的涉密岗位,在这些岗位工作的人员为涉密人员。
分类确定。在确定涉密人员的同时,根据涉密程度,进一步将涉密人员划分为核心、重要和一般涉密人员。
精准限定。准确确定具体涉密岗位和涉密人员,严格控制在最小范围;无法确定到具体岗位的,应尽可能确定到最小的行政部门,明确具体人员。
二、确定条件
在下列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应当确定为涉密人员:
(一)特定岗位
1. 制作、复制国家秘密载体的岗位。
2. 传递、收发国家秘密载体的岗位。
3. 管理国家秘密的岗位。
4. 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有关建设、管理、运维等岗位。
5. 研制、使用、保管国家密码、密钥的岗位。
6. 承担涉及国家秘密科研项目研究、管理任务的岗位。
7. 长期从事国家秘密产品生产的岗位及相关管理岗位。
8. 分管保密要害部门、部门的处级(含)以上领导岗位。
(二)其他岗位
在工作中经常产生、使用、知悉国家秘密的岗位。按照年度业务工作中产生、使用、知悉国际秘密的数量进行确定:
1. 6件(含)以上国家秘密。
2. 2件(含)以上绝密级国家秘密。
3. 3件(含)以上机密级、绝密级国家秘密。
4. 总数3件(含)以上机密级、绝密级国家秘密。
(注:普遍传达至县团级以下的国家秘密暂不计入。)
涉密人员分类,原则上以岗位涉及国家秘密的程度(等级)确定。涉及绝密级国家秘密的应当确定为核心涉密人员;涉及机密级国家秘密的应当确定为重要涉密人员;涉及秘密级国家秘密的应当确定为一般涉密人员。
三、确定程序
1. 确定岗位。机关、单位全面梳理本机关、单位国家秘密事项,根据岗位涉密程度,分别确定核心、重要、一般涉密岗位。
2. 确定人员。机关、单位按照涉密岗位,将在涉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确定为涉密人员。同时,确定涉密人员类别。
3. 审核提交。机关、单位保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对确定的涉密人员进行审核,并提交本机关、单位保密委员会。
4. 研究批准。机关、单位保密委员会经研究,予以批准。
5. 报告备案。机关、单位保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确定的涉密人员建立台账,及时更新,并将厅局级(含)以下涉密人员名单报同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副省部级(含)以下涉密人员的确定工作另行研究组织。